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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不真实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1、买卖概况
为了投资半导体材料和零部件产业,与自己主营业务产生协同效应,健全策略布局,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优势,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审议并通过了《关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买卖的议案》,赞同公司与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一同投资设立北京江丰同创半导体产业基金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合伙企业”)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的《关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买卖的通知》(通知编号:2022-003)。
2、买卖进展状况
日前,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,并获得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,具体工商内容如下:
1、企业名字:北京江丰同创半导体产业基金(有限合伙)
2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10400MA7M3L185W
3、种类:有限合伙企业
4、实行事务合伙人:北京同创普润科技中心(有限合伙)(委派付菁丽为代表)
5、成立日期:2022年04月02日
6、合伙期限:2022年04月02日至2062年04月01日
7、主要经营场合:北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(大兴)旧桥路1号院6号楼-1层-105-99
8、经营范围:通常项目: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、投资管理、资产管理等活动(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拓展经营活动)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能以公开方法募筹资金;2、不能公开拓展证券类商品和金融衍生品买卖活动;3、不能发放贷款;4、不能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能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不能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3、报备文件
1、《北京江丰同创半导体产业基金(有限合伙)营业执照》。
特此通知。
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
2022年4月6日
出处:中国证券报·中证网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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